养老院如何加强火灾防控措施?
1、强化部门联动
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对民办养老院供电设施、燃气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设施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避挡安全出口的,责令立即改正;对消火栓、自动报警等系统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
2、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教育规章制度,落实分工领导消防安全负责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完整提升场所的自我防范能力。
3、强化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倡导全社会关注民办养老院消防安全。高频次深入养老院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从案例分析、火灾预防、火场逃生与自救的技巧,灭火器的种类及常见灭火器使用方法等方面,将基本的防火知识、安全用电用火、燃用蚊香、灭火技能、火场逃生方法以及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用寓教于乐的方式送到老人身边,提升老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养老院应符合养老机构定义的六个要件,同时具备四项条件:
1、 举办场所合法,拥有房屋产权证明或质量验收合格,租赁的应有相关合同协议。
2、 消防安全合格,拥有消防审验或备案证明;不需办理消防审验和备案的,应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并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
3、 食品经营合规,提供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应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4、医院服务合法,内设医院机构、且已提供医院服务的,应持有效医院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时,敬老院,有医院服务的,适用这条;没有医院服务的,不适用这条。
养老机构已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在有效期的仍然有效;有效期届满后不再换发许可证,应当及时向机构所在地区、县(市)相关部门备案。备案事项或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备案。
姓名: | 戴院长 ( 销售经理 ) |
手机: | 13500535954 |
业务 QQ: | 244234025 |
公司地址: | 马鞍山雨山区向山镇泰山大道与石山路交叉口西北200米 |
电话: | 1111-1111111 |
传真: | 1111-1111111 |